1. 收到起訴書/法院傳票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基隆市,暖暖區
描述: 1. 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鄰居在樓梯間有堆放物品糾紛,對方先前就跟我們有嫌隙,因我們堆放物品比較多,他就故意拿雜物出來擋住我原本使用的地方,我想要跟對方討論
我在家門口遇到他,先跟他告知
,你擺放的東西我腳會去踢到,他瞪了我一眼不理我,他就去樓下了,我想說算了那我來去買早餐,下樓後又遇到他,我再講一次你放東西會擋到我,他就氣沖沖上來,哪裡會踢到!?哪裡會踢到!?
我就踢了他擺放的箱子,我說這樣就踢到啦,他就翻臉了,朝我臉上揮拳,之後他又朝我爸身上打去,我妹從家裡衝出來,看到我妹又去打她,我剛被打看到這一幕我才回神開始反擊,我拿起頭戴著安全帽朝對方的頭敲,我爸我妹才安全,我爸跟我妹開始用拳頭打他,對方被打到後捲縮在地,我們就停止了,過一回他又在罵人又想打人,所以我再次拿安全帽敲他,他才說要報警,警察來之前我把他雙手握住壓制他,不要給他亂動,警察來後說我們三個人以上所以是聚眾鬥毆還有傷害罪,今天4/23,5/13準備要開庭了,我需要專業的律師,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