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偵查中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高雄市,三民區
描述: 1. 我在前往新竹看奶奶的時候在高鐵下車前1/15發現正在被偷拍,一個男生,擋了對方偷拍,他只說了一句「這是公眾場合你沒有肖像權」,遂直接被打!⋯⋯傻眼⋯⋯驗傷後臉部受傷、斷牙4顆、還有其他⋯⋯當下只發現眼鏡900度整個鏡框和鏡片碎裂看不到,我有反擊但是反應太慢,當下有在高鐵站警察陪同做簡單筆錄,警察建議提告傷害、毀損。
從此之後身心狀況有問題,不敢出門。
目前牙齒還是很嚴重,4/15才排到一個院長願意幫我處理。
現在對方發現自己被提告後也提告我傷害、毀損,還有強制。
說真的我寧願賠償他毀損的衣服(頂多有髒掉)10倍,換回我的一切!4顆牙齒、心裡嚴重惡化、個人聯名的精品全毀!眼鏡全毀⋯⋯
鏡片還是等保全來,高鐵人員來幫我撿的。幸好沒插入眼睛⋯⋯目前無法工作一直在吃藥、看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