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原告
2. 星期六 上午
星期日 全日皆可
3. 有
4. 桃園市,蘆竹區
描述: 1. 車禍民事訴訟
2. 目前刑事部分已和解掉 因為對方是由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目前認為他們七成我們三成責任,但是我認為是全責,那因為有申請事故鑒定因為時間太長超過六個月所以先行提告過失傷害以保障自身權益!! 刑事調解時對方願意賠償我方三萬元撤銷刑事訴訟以及此金額謹賠我方自身購買的醫療器材費用,但不包括強制險以及其他費用。
所以其他賠償費用需要再另寫訴狀跟賠償金額來提起訴訟!!
3. 目前想要提民事訴訟,需要撰寫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