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
2. 皆可討論
3. 有
4. 新北市,瑞芳區
描述: 1. 損壞賠償
2. 在112年8月2日跟汽車車行買了一部車一直到8月17號保險車子溫度上升無法行駛於是通知了車行處理車行一直拖到9月多才處理可是可是到現在仍然沒有看到車子車行負責人也沒有一通電話告知我們車子的狀況只有業務員打電話跟我們要70000塊的修理費只是我買不到一個月就壞了我還被付了超呆的氣700000的貸款他們還把車行結束營業
3. 車子買了不到一個月就拖去之後沒再看到車子而且我們沒有繳過我還沒繳貸款因為還不到一個月但是我們連續收到三個月34個月的貸款繳納收據查出來才知道是車行自己去繳納的至於車子我們也不知道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