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告
2. 調解中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台中市,北屯區
描述: 1. 你好 我叫王翊馨 我是一個四歲女兒的媽媽。
不好意思,打擾了
前些天,我收到來自丈夫提告的兩張法院傳票,一張被告是我本人,一張被告是我4歲的女兒,大致上的內容是丈夫疑似外面有小三想要離婚。因他不想跟我有接觸,所以我們分居也3年了,這段期間他沒有看過我和女兒,也沒有照顧過女兒,甚至回過家。去年過年回老家團圓,他帶了一個女生回家,兩個人逼我簽離婚協議書,丈夫說如果不簽,他就去申請親子鑑定,把這件事情弄得很難看!後面我還是沒有簽字離婚。在我和丈夫交往前,因為我前任家暴,社會局介入,我才順利擺脫這段有毒的關係,也是因為丈夫在那段時期的陪伴,我們互生好感在一起並結婚。在懷孕的期間,因為跟前任分開和丈夫在一起的時間點沒有空窗期,我也曾擔心小孩身世的問題,並詢問丈夫 孩子的問題,丈夫曾表示他不在意這些。婚後的生活,他意識到這不是他要的!於是開始不回家和逃避我跟小孩,我們就這樣分居了3年了。昨天收到了兩張傳票,一張被告是我,另一張被告是我女兒,他主張小孩不是親生的因而提告,後面還有收到一張申請離婚的傳票,近期有去調解,調解未成有改期調解 ,想詢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