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新竹縣,竹北市
描述: 1. 我們社區是24樓層高的大樓,
我住在17樓,樓下16樓的住戶常常在將近500人的社區群組,公然說我在家跑步、敲打、製造噪音….等等的不實指控
因我並沒做他所說的事情,所以沒在社區群組回應他
我們也因擔心吵到鄰居,家裡全室皆有鋪木地板,全家人穿矽膠拖鞋,重點活動地方,如客廳鋪設矽膠墊。
我們以往不與他計較在公共社區群組上對我們造成的羞辱。
但直到昨天又再次的對我們有不實指控外,甚至在群組直接威脅說他要衝上來找我,還罵我是垃圾。
我還有小孩,這已經對我們家造成威脅及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