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親屬
2. 準備起訴
3. 星期一 晚上
星期二 晚上
星期三 晚上
星期四 晚上
星期五 晚上
星期六 全日皆可
星期日 全日皆可
4. 沒有
5. 澎湖縣,馬公市
描述: 1. 案情:AB共有土地各1/2 (A可能是繼承取得,B於77年2月法拍取得),A已死亡無人繼承,土地由國產署接管於113.8進行拍賣,但A土地於87年9月有設定抵押200萬,B 114透過國產署拍賣主張共有人優先承買而取得A土地所有權,於114.4經地政完成過戶,想請教是否可向法院訴請塗銷200萬抵押權?
我們是B,我們不認識A,也不認識設定抵押人,如提告也只能參考地政謄本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