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需服務的對象為?
資方
您需要哪些服務?
勞資相關事務諮詢
公司的產業類別為?
其他, 教育業
公司的規模約為?
小型企業 (少於50人)
您需要的服務頻率為?
長期合作
您可以再詳細說明您遇到的問題與服務需求(選填)
我是一名目前想要接下一間頂讓的補習班的老闆,但最近我才知道舊負責人在與員工的處理上有著一些違反勞基法的事項(高薪低報之類的)及摩擦,也是最近才了解到目前有一名已經離職的員工正在跟他進行勞資糾紛的調解且不是很順利,可能會走司法。
這導致我目前有點卻步,本來七月要交接簽約也一延再延,我原本的想法是我入職的時間這名員工早已離職,我跟她完全不認識也無僱用關係,所以不可能影響到我,但最近詢問的結果勞基法似乎不是那麼認定的。
這也是我現在遲遲不敢簽約的原因,我想詢問的是:
1.如果我讓留任的員工簽一份新的服務契約書,裡面寫到我承認員工的年資,但我不承擔前雇主的違反事項及延伸之爭議,這是可行的嗎?這在法律上是否能站的住腳。
2.我是否能跟原負責人在讓渡契約書上,寫清楚我不承擔他造成的這些問題跟爭議,這是可行的嗎?
謝謝律師的回答
您希望在哪裡接受服務?
電話或線上服務
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沒有
您需要服務的地區為何?
雲林縣,斗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