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當事人的身分為?
個人
您需要的服務為?
其他, 行政案件 撰寫陳述意見書
[選填] 簡單說明遇到的問題,讓律師更了解
有收到文化局發函關於涉違反文創意產業發展法,事發情況如下
10/24疑似被警察釣魚執法販賣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起初搶到票卷因臨時有事無法參加,網路社團貼文販賣,文章無表示加價價格,後續警察私訊自主開價40,000要求購買,面交警察有將錢給到我點交 把現金收回後 逮捕做筆錄,在警車上警察有要求我刪除相關對話紀錄,也講我的手機自行拿走做刪除動作,後來做筆錄的時候有提到"原本是搶票是想要跟女朋友一起去看,但後來他時間上不行,所以才會在社團上販售"、"我就回覆買家,您直接報價預算即可謝謝,目前訊息很多到爆炸,挑有報高的回覆",但在事發後票券已做刷退款,有致電到承辦人員,他說會開出50倍裁罰金額因為交易金額為票卷原定的5倍以上,故而做出此裁罰,請問依照這樣來看我可以主張什麼論點撰寫意見陳述書有機會裁罰倍數降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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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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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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