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當事人的身分為?
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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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
[選填] 簡單說明遇到的問題,讓律師更了解
販售電擊貼片被檢舉,須至衛生局說明,涉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1條: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販賣業者,
指經營醫療器材之批發、零售、輸入、輸出、租賃或維
修之業者。同法第13條第1項:非醫療器材商,除另有
外,不得為第10條及第11條所定之業務。違反
衣同法第70條第1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
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5條第1項:製造、輸入醫療器
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
許可證後,始得為之。違反者,依同法第68條第1項
,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另同法
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經認定為未經查驗登記或登錄而
什麼時間方便服務?
皆可討論
您希望在哪裡接受服務?
電話或線上服務
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沒有
您需要服務的地區為何?
基隆市,信義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