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需服務的對象為?
勞方
您需要什麼服務?
協助勞資爭議調解
[選填] 簡單說明您遇到的問題與服務需求
張律師您好,以下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我1/17下班前五分鐘被人資約談,他當下直接跟我說主管覺得我不適任目前職位,並告知我當下只有兩條路可以選,第一是降職為助理並調整薪水,第二是另謀他職,我選擇第二個後,人資要求我在紙上勾選離職日1/23並告知會給予10天工資,並陪同我至座位收拾東西,且回到座位時我的公司帳號已被刪除(公司只能使用內部交流軟件溝通,所以我的所有溝通紀錄皆直接被刪除),後續回家查詢勞基法規定,公司沒有預告或給予改善措施就直接使用第11條第五款資遣好像有失公允,請問這樣算合法資遣嗎?
您希望在哪裡接受服務?
電話或線上服務
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沒有
您需要服務的地區為何?
新北市,八里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