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台南市,安南區
描述: 1. 就遺產重劃問題,不知道怎麼描述?
就之前我公公過世,然後我先生跟我大伯有講好說藝人一半是口頭上講的,然後之後又因為我先生過世就剩下我和我女兒那時候有寫協議書說分了一部分,然後剩下的一部分歸我婆婆,因為那時候我婆婆還在因為從化問題有做了信託,然後也有寫了協議書分每人分了那邊剩下的一部分歸我婆婆的名字,然後也有寫了協議書說等我婆婆過世之後我婆婆的那一部分就是兩人均分,但因為之前我大伯就一直用重畫他想要把零散的地規整成一塊之後再兩人均分,但目前就是因為這塊農地上面有鐵皮屋,那因為之前我大伯說因為那個重話裡面有他認識的同學他想要包工程,所以說沒有要做地上屋的賠償然後最近就是有收到開會後賠償物的賠償金額,然後我就打電話去問我大伯說為什麼他有賠償反正總而言之我就認為這樣子不對啊,怪怪的,然後他就說因為這個鐵皮屋的建物是他的名字,所以就是沒有我的賠償沒有我的份啊,就都大柏林,然後我先他這樣講之後我突然想起來之前因為他想要去借錢,所以讓我把建上五5分就是過他的名字,然後他去借錢這樣,但是我那一天看了協議書之後這件上物701之一之前是規劃在我婆婆的部分那這樣子我是不是應該也要分到一部分才對?還是我應該現在就要把土地分清楚不用等我大伯說要同整規劃成一塊,因為他是不是說給我的理由是說如果分散分好了,就會東一塊西一塊,而且就是土地會不均,這樣子不划算就跟我說就是同整之後再來分,但我現在越想越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我也不是很清楚這一塊到底是該怎麼辦?我是要請律師來幫我去跟我大伯分這個重畫的還是要找代書來幫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