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流程有哪些?強制執行扣不到錢怎麼辦?
債務人拒絕履行法院判決或還款義務時,強制執行可以確保債權人合法討回欠款,確保債權人的權益不會因為債務人不履行而遭受損失,但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費用要多少?本文將為您整理強制執行定義、強制執行流程、強制執行費用、強制執行聲請時間...等與強制執行相關的法律知識,幫助您成功聲請強制執行,守護自身權益。

強制執行是什麼?
強制執行是指債權人持有合法執行名義,請求法院強制處分債務人之財產或權利,例如:扣押銀行存款、拍賣不動產或強制扣薪,確保債權人能依法取回借款或欠款。
聲請強制執行的條件
根據《強制執行法》的規範,除確認債務人未履行義務外,債權人若想要聲請強制執行,需要有借據、支票或契約書,還需要取得執行名義。以下將為您介紹《強制執行法》第4條規定的6種執行名義,債權人可依照自身狀況及證據,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 確定的終局判決:法院對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案件做出的終局判決書,且已確定不得再上訴。
- 假扣押、假處分或其他依民事程序裁定而得為執行的裁定:指法院為了保全債權,在訴訟進行中或之前所作出的假扣押、假處分...等裁定措施。
- 依民事訴訟法成立的和解或調解:當事人透過法院或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後,會獲得效力視同法院判決的和解書及調解書。
- 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指經過公證人公證,且載明得直接強制執行的公證書,例如:借貸契約、租賃契約...等。
- 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經法院認可,能強制執行拍賣抵押物的裁定書。
- 其他依法律規定,可作為執行名義的依據: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等法律認定可強制執行的手段。
執行名義通常會列出債務金額、必須履行的義務...等資訊,證明特定債務關係存在,確保債權人權益不會受到不當侵犯。
支付命令強制執行差異
支付命令與強制執行兩者經常被混為一談,事實上兩者屬於不同程序,通常需先有支付命令,才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以下為您分別介紹兩者的定義:
- 支付命令:支付命令是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的方式,通常債權人在債務人未準時還錢或拒絕還錢時,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待法院核可後,若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20天內未提出異議,則可作為執行名義進行強制執行。
- 強制執行:取得執行名義後,債權人可透過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的程序。
如何聲請強制執行?
聲請強制執行的過程中,債權人應確保具備有效的執行名義,並根據法律程序遞交相關文件,待法院收到聲請並完成審查後,將根據執行標的採取適當的強制措施,以下將為您詳細介紹強制執行的執行流程:

取得執行名義
聲請強制執行前,應透過裁定或訴訟取得《強制執行法》所規定的6種執行名義之一,並將執行名義的正本文件提供法院審核。
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
債權人在遞交強制執行聲請狀時,需明確告知執行法院債務人有哪些財產可以進行強制執行,若債權人無法自行掌握債務人的資產資訊,債權人可憑執行名義正本與債務人的戶籍謄本,至各地國稅局或地方稅捐處查詢債務人名下財產。
若發現債務人名下財產不足以歸還債款,債權人可以向法官請求調查債務人的勞保投保狀況,確認債務人是否有固定工作跟收入,以便後續聲請強制扣薪。
遞交強制執行聲請狀
聲請執行命令時,債權人需向管轄法院繳交強制執行費用並遞交強制執行聲請狀,以便法院能迅速進行審查並啟動執行程序,以下將為您整理強制執行聲請狀應載明的內容:
- 債權人與債務人資訊:包括姓名、身分證號碼(或公司統一編號)、聯絡方式及地址,確保法院能正確識別當事人。
- 執行名義內容:聲請狀需附上法院確定判決、支付命令、公證書或調解成立筆錄...等有效的執行名義。
- 聲請強制執行標的:說明希望執行的內容,例如:未支付的借款、貨款、薪資...等金錢債權,或要求交付不動產、返還物品...等非金錢請求。
- 聲請強制執行原因:說明聲請原因,例如:債務人欠錢不還、債務人拖欠還款...等。
- 執行方法:債權人應依據執行目的選擇適當的執行方式,讓法院了解債權人的訴求,例如:扣押薪資、凍結銀行存款、拍賣不動產、扣押車輛...等。
- 證據文件:應附上債務人財產調查資料、銀行帳戶資訊、地政資料...等相關文件,以利法院審查與執行。
若您不確定聲請狀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可以參考司法院網站強制執行聲請狀,或是諮詢專業律師,由專業律師根據案件內容為您撰寫執行原因、執行事項、執行標的...等聲請狀內容,確保成功聲請強制執行!
金錢/ 非金錢請求權之執行
強制執行程序中,債權人的請求權可分為金錢請求權與非金錢請求權,法院將依據不同的請求類型,採取相應的執行方式,以下將為您分別介紹兩種請求權的執行差異:
金錢請求權執行
金錢請求權指的是債權人向債務人請求給付金錢,法院通常會根據以下方式執行:
- 扣押銀行存款:法院可發函給金融機構,凍結並扣押債務人存款,並將款項轉交債權人。
- 扣押薪資:若債務人有穩定收入,法院可命令其雇主扣留部分薪資,直接支付給債權人。
- 查封及拍賣不動產:法院可查封並拍賣債務人名下的不動產以償還債務。
- 查封及變賣動產:法院可查封並拍賣債務人名下的車輛、機械設備或貴重物品...等動產,並將所得款項用以清償債務。
非金錢請求權執行
非金錢請求權指的是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特定的行為或義務,例如:交付特定物品、遷出房屋或拆除違建...等,以下為您整理常見的非金錢請求權執行方式:
- 交付不動產:法院可強制要求債務人自房屋或土地遷出,並交還給債權人。
- 返還動產:若債權人依法請求歸還藝術品、車輛或機械設備...等物品,法院可查封該物品,並將其交還債權人。
- 拆除建築或障礙物:法院可命令債務人拆除違章建築或妨礙他人權益的建築物,若不履行,法院可強制執行。
- 履行特定行為或禁止特定行為:債務人可要求債權人履行特定的契約義務,或禁止債權人的侵權行為。
聲請強制執行費用要多少?
債權人遞交強制執行聲請狀時,也需繳納聲請強制執行費用,執行費用依照執行標的金額而異,以下根據《強制執行法》第28-2條規定為您整理強制執行費用收費標準:
- 執行標的金額或其估價金額未達$5,000,不需支付執行費用。
- 執行標的金額或其估價金額超過$5,000,則每百元收8角,當數額不足百元時,仍按百元計算,例如:若執行標的金額為100萬,則執行費用為$8,000。
- 若是非財產性質的強制執行案件,則固定繳納$3,000執行費。
聲請強制執行時間要多久?
視取得執行名義所需的時間而異,若債權人透過支付命令或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由於支付命令或公證書已明確刊載債權關係,所需時間較短;若債權人透過民事訴訟取得執行名義,由於訴訟需要較長時間,聲請強制執行的整體時間也會更長。當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並提出聲請後,法院約需15天確保一切文件及證據符合法律規定,才會實際進行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期限多長?
不同債務類型能聲請的強制執行期限有所差異,借款契約、買賣契約...等契約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期間通常為15年;紅利、租金、贍養費...等定期給付的請求權時效為5年;旅館住宿費、餐飲費、租車費...等日常消費或是醫師看診費、律師委任費...等承攬報酬的請求權時效則為2年,若債權人未在期限內採取執行措施,可能會喪失聲請強制執行的權利。
需注意的是,若執行程序因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而暫停,只要執行名義仍在有效期限內,債權人仍可重新聲請執行。
債務類型 | 項目 | 時效 |
契約 | 借款契約、買賣契約 | 15年 |
定期給付債權 | 租金、利息、贍養費 | 5年 |
日常消費 | 餐飲費、租車費、醫療費 | 2年 |
承攬報酬 | 醫師看診費、律師委任費 | 2年 |
強制執行扣不到錢怎麼辦?
債權人查詢債務人名下財產後,若發現沒有可強制執行的財產,或是債務人名下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債權人可以向執行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未來債權人可憑此證再次聲請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查詢怎麼做?
債權人可透過法院或執行機關查詢案件進度,確保執行程序順利進行,以下是4種常見的查詢方式:
- 法院官方網站查詢:部分法院提供線上查詢系統,債權人可透過案件號碼登入,查看執行進度。
- 親自前往法院執行處查詢:若線上系統無法查詢,可攜帶身份證件及相關文件,至案件所屬地方法院的執行處詢問案件進度。
- 委任律師或代理人查詢:若債權人無法親自查詢,可委任律師或代理人代為查詢。
- 向執行機關或相關單位查詢:若案件涉及動產、不動產或存款,債權人可向地政事務所、銀行或金融監督機構查詢執行進度。
如何查詢自己被強制執行?
通常法院開始強制執行時,會將強制執行通知書寄至債務人的戶籍地,若債務人沒有收到通知信,但提領帳戶餘額時,發現有足夠餘額但無法交易,便有可能是帳戶遭到強制執行;若您收到通知信,卻不確定自己是否已經遭到強制執行,也可以至銀行請櫃檯人員協助查詢,或是親自前往法院民事執行處查詢。
想要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就找專業律師!
若債權人不熟悉執行程序,將可能因為沒有取得執行名義,或是執行聲請狀撰寫不當導致聲請失敗,若您希望透過聲請強制執行取回借款或欠款,應先諮詢專業律師,專業律師能根據執行名義與案件情況,評估債權人是否符合強制執行的條件,並協助債權人透過合法管道查詢債務人的財產狀況、撰寫聲請狀與準備所需文件。若您正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聲請強制執行,只要點選【免費取得報價】回答幾個簡單的問題,稍待片刻便有專業律師與您聯繫洽談,過程方便快速!
常見問題
強制執行多久拿到錢?
強制執行的時間取決於債務人財產狀況及法院的執行進度,若債務人有充足的可執行財產,法院通常可在數週內完成扣押與發還程序;但若需拍賣不動產或其他動產,則可能需時數月至一年以上,視拍賣項目、流標次數...等因素而定。
強制執行費用由誰負擔?
強制執行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但通常由債權人先行支付,當債務人的財產被拍賣或扣押後,法院會從強制執行所得金額中優先撥出強制執行費用償還債權人。
強制執行聲請狀怎麼寫?
聲請狀應包含: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基本資訊、執行名義的詳細內容、請求執行的標的及方式...等,並附上必要的證據文件。若不熟悉相關程序,建議可以參考司法院範本,或尋求律師協助撰寫,確保格式與內容符合法院要求。
強制執行會影響家人嗎?
強制執行原則上僅針對債務人的財產,不會扣押或查封其家人的資產,但若有以下情況,家人便有可能會受到債務人的強制執行影響:
- 債務人與家人共同持有財產,例如:聯名銀行帳戶、不動產....等。
- 債務人向銀行或融資公司借款,並由家人擔任保證人,若債務人沒有還款,作為保證人的家人就需要共同承擔債務。
- 家人將汽車、機車...等動產提供給債務人借款,若債務人沒有還款,家人的動產便可能被扣押或查封。
- 家人將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提供給債務人貸款,若債務人沒有遵照約定還款,不動產所有人就必須代為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