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預立遺囑?五種方式及預立遺囑範本一次看
如何預立遺囑?生前預立遺囑可以表達個人對財產傳承的明確意願,也能避免身後子孫因為財產分配而發生爭議,但遺囑要怎麼寫?如何寫遺囑才具備法律效力?本文將為您整理民法規定的五種遺囑形式及撰寫遺囑的注意事項,並提供您遺囑範本作為參考,協助您了解該如何立遺囑,讓您不需擔心未來子孫會因財產而起衝突。

五種有效的遺囑類型
民法上有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及口授遺囑五種方式,以下將為您詳細說明各種遺囑類型的立遺囑方式及注意事項:

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是最簡單且常見的方式,立遺囑人需要自行手寫遺產分配內容、遺囑繼承人、立書日期...等全部內容,並親筆簽名,任何列印、影印或代書行為均會使遺囑無效,若撰寫有誤或需要更改,必須在旁清楚註明並重新簽名以確保效力。
自書遺囑效力在立書完成後立即生效,但若立遺囑人希望加強法律效力,可至地方法院辦理遺囑認證,若日後遺囑遺失,也能憑立遺囑人之證件向見證人領取遺囑備份,以下整理遺囑認證的申請方式:
- 限本人親自到法院辦理,並攜帶證件、印章、相關財產權利、價值的證明文件,及繼承系統表與戶籍資料。
- 遺囑全文需由本人親自書寫並簽名及完成遺囑當天日期。
- 準備至少3份遺囑,分別給公證人及全國公證人工會聯合會保存,最後一份自行保管。
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與前述的自書遺囑公證不同,自書遺囑公證是將寫好的遺囑拿去公證,而公證遺囑則是立遺囑人在公證人面前完成遺囑,實際流程如下:
- 遺囑人指定2人以為見證人。
- 遺囑人在公證人面前口述遺囑內容。
- 公證人會寫下、宣讀及講解遺囑內容,並記載於公證書「公證之本旨及依據法條」欄內。
- 遺囑人認可公證人筆記的內容後,親筆寫下完成當天日期。
- 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均須在遺囑上簽名。
代筆遺囑
代筆遺囑是遺囑人因身體因素不便寫字,或是不認識字時可採用的立遺囑方式,代筆遺囑需先由遺囑人指定三位以上的見證人,並在遺囑人口述遺囑時,由其中一位見證人代書,經遺囑人認可後,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以確認(若遺囑人不能簽名,可用指印取代)。
代筆遺囑並沒有強制規定要進行公證,但立遺囑人若害怕日後遺囑效力遭到質疑,可以請法官或律師等相關法律專業人員為遺囑公證。
密封遺囑
立遺囑人若希望死亡前其他人無法得知遺囑內容,即可採用密封遺囑,密封遺囑的擬定方式如下:
- 遺囑人親筆或是請他人代表寫下遺囑後將其密封,並在封縫處簽名。
- 指定二人以上的見證人。
- 向公證人提出以密封的遺囑,並陳述是自己的遺囑。
- 由公證人在封面註明該遺囑提出的年、月、日,及遺囑人為遺囑陳述的內容。
- 遺囑人、見證人及公證人一同簽名,
口授遺囑
口授遺囑多用於遺囑人身處存亡緊急關頭,且無法以上述四種方式立囑時,立書方式可分為以下兩種:
- 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後口述遺囑,並由其中一位見證人抄寫遺囑,及寫下立遺囑當天日期,再由全體見證人於遺囑上簽名。
- 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後,採用錄音帶錄音方式錄下遺囑人的口述遺囑,口述遺囑內容須包含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立遺囑日期,及全體見證人口述遺囑及姓名,錄音結束後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由全體見證人在密封處簽名及標明日期。
需注意的是,民法第1196條規定:「口授遺囑,自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之時起,經過三個月而失其效力。」,所以當遺囑人生命穩定後,且沒有特殊狀況時,該份口述遺囑會於3個月後失效,立遺囑人需要重新立遺囑。
下表整理此五種遺囑類型的特點,供您在預立遺囑時參考:
遺囑類型 | 要求 | 見證人數 | 公證程序 | 注意事項 |
自書遺囑 | 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並簽名 | 無 | 可以不用 | 不可打字或代筆 |
公證遺囑 | 立遺囑人口述後由公證人記錄 | 二位見證人 | 需公證 | 需公證人與見證人見證 |
代筆遺囑 | 口述給見證人,所有見證人簽名確認 | 三位見證人 | 不需要 | 只適用於不能親筆書寫的情況 |
密封遺囑 | 在公證人面前封存並簽名(書寫人無限制) | 二位見證人 | 需公證 | 封縫處需簽名 |
口授遺囑 | 遺囑人口述,見證人記錄 | 二位見證人 | 不需要 | 只適用於緊急情況,三個月內需確認立遺囑人狀況 |
遺囑見證人條件
五種有效的遺囑類型中,除了自書遺囑之外,在預立遺囑的過程中皆需要請見證人見證或代書,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擔任遺囑見證人,以下將整理遺囑見證人的條件,幫助您找到適合的遺囑見證人,順利預立遺囑:
- 需年滿二十歲。
- 沒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 不可為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 不可為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 不可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的同居人、助理或受僱人。
預立遺囑時的注意事項
以下為您整理預立遺囑時的注意事項:
- 自書遺囑需了解繼承法令:年滿十六歲即可預立遺囑,但通常建議若重病或不識字者,又或是對繼承法令不瞭解者,不應採用自書遺囑,避免日後繼承者因遺囑內容不服法條或有不清楚之處而有糾紛。
- 遺囑不能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遺囑可改變繼承比例,但不可侵害繼承人應有的*特留分。
- 遺囑需記載遺產繼承分配方式:除繼承比例外,也可指定遺產分配方式,例如:父親遺留財產有房子、存款及轎車,除妻子外,還有大兒子及小女兒繼承其遺產,若父親未定立遺囑,則其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共有;但父親可透過預立遺產,指定房屋由母親居住,轎車由大兒子繼承,存款由全體繼承人均分,但需注意的是由於每名子女仍有法定的特留分,所以若分配的遺產不足特留分之差額,需由分配最多遺產的母親以現金補足。
- 預立「信託遺囑」更可預防財產遭受不當處分:信託遺囑允許委託人在生前設立管理遺產的機制,並指定一位或多位受託人負責管理和分配遺產,且受益人或繼承人需在滿足一定條件後才能獲得信託財產,例如:若是父母不幸早逝,留下大筆保險金,而繼承人尚年幼,在預立信託遺囑的情況下,便可避免有心人士假意擔任繼承者的監護人以詐取保險金。
*根據民法第1223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遺囑怎麼寫?
不管是自書遺囑、公證遺囑或是代筆遺囑,差別只在於遺囑的擬定過程,財產清單、財產安排方式及分配比例...等內容均相同,因此PRO360達人網就常見的遺囑內容擬定了一份自書遺囑範本,您可以直接點選【自書遺囑範本下載】,作為預立遺囑時的參考。
遺囑範本內容無法完全符合每個人的需求,若範本無法涵蓋您所有需求,建議您透過專業律師的法律諮詢服務,根據您的財務狀況擬定完整的遺囑內容,再請律師協助確認內容、格式,以確保法律效力。

想要預立遺囑就找專業律師!
預立遺囑不僅是對財產分配的明確說明,更是對未來未知變數的一份安排,但無論是自書遺囑、公證遺囑或是代筆遺囑,都只是確保遺書能夠生效的一種形式,遺囑內容才是預立遺囑的重點,不管是未明確交代財產分配方式、分配比例,或是侵害特留分,都可能使得預立的遺囑在未來引起爭議,經驗豐富的律師擬定過大量的遺囑,能協助您擬定符合法規的遺囑,在確保其法律效力的同時,更能滿足您的分配意願,以減少未來可能的法律問題,只要點選【免費取得報價】回答幾個簡單的問題,稍待片刻便有專業律師與您聯繫洽談,過程方便快速且完全免費!
預立遺囑常見問題
如何預立遺囑?
台灣民法規定,年滿十六歲且具有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或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滿18歲的成年人)均可預立遺囑,遺囑的形式包含自書遺囑、公證遺囑、代筆遺囑、密封遺囑與口授遺囑,根據您選擇的遺囑類型,需遵循相應的法定程序和要求,為保障遺囑的正確與法律效力,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進行公證。
預立遺囑有哪些重要性與好處?
預立遺囑能在立遺囑人生前將財產的分配與傳承進行規劃,確保按照您的願望執行。這可避免繼承人間的爭議,簡化遺產分割登記等繼承程序,並保障意料之外的繼承人(如前婚子女)不會獲得遺產分配。
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遺囑類型?
根據您的個人情況、財產狀況和遺囑的目標,可以選擇不同的遺囑類型,例如:自書遺囑適合能夠清晰表述自己意願的人;公證遺囑則適合希望遺囑具有更強法律效力以及降低被挑戰風險者;口授遺囑和密封遺囑,則多用於特殊情境或要求隱私的情形。
如何確保遺囑的有效性?
要確保遺囑有效性,您需要遵循關於遺囑形式與撰寫的法定要求,例如:確保遺囑的簽名、日期正確無誤,並經過要求的見證人見證或公證,同時,遺囑內容應清晰表達您的意願且不侵犯特定繼承人的特留分權益。
預立遺囑是否需要公證或律師見證?
不是所有的遺囑都需要公證,但進行公證可以降低遺囑被挑戰的風險並增強法律效力,尤其當財產繼承涉及複雜的家庭關係或大筆資產時,律師見證能夠提供法律支持,避免未來的訴訟糾紛。
如何設立信託遺囑?
遺囑信託需由立遺囑人在遺囑中註明將全部或一部份財產成立信託,並交由受託人在立遺囑人死亡後依照遺囑內容執行信託相關事宜,即可使遺囑信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