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是什麼?債務人不還錢就靠這招
假扣押是什麼?假扣押是透過暫時性的強制措施,保全債權人權益的法律途徑,債權人可以透過假扣押,要求法院暫時凍結債務人的財產,確保債務人在債務清償前無法處分資產,但假扣押與常聽到的假處分有什麼差異?又要如何才能申請假扣押?本文將為您說明申請假扣押和假執行的差異,以及申請假扣押的程序、要件、時效限制,並告訴您假扣押擔保金要付多少,讓您在面對債務人想要脫產躲避還款,又或是債權人對您申請假扣押時,能夠採取適當的法律行為,保障自身權益。

假扣押與假處分、假執行的比較
假扣押、假處分及假執行三個概念經常被一同提及,甚至互相混淆,以下將為您詳細說明三者的不同,讓您能夠清楚區分這三種法律程序的特性及其在法律實務中的應用:
- 假扣押:是針對金錢相關的請求權,主要作用是暫時查封債務人的財產,防止其在債務訴訟期間進行財產處置或轉移,從而保障債權人的收債能力,例如:債務人欠債權人100萬元,但債務人卻主張自己沒有向債權人借錢,債權人提起訴訟時便可以申請假扣押,避免債務人在訴訟期間故意脫產。
- 假處分:與假扣押的概念相同,都是限制債務人脫產或轉移財產的一種保全程序,兩者不同之處在於假扣押是針對金錢,而假處分則是針對不動產、土地變賣...等非金錢資產。
- 假執行:債權人於訴訟中取得勝訴,但案件仍有上訴機會使判決未確定,此時為防止債務人在訴訟過程中變賣或隱匿財產,假執行可預先查封或拍賣債務人的財產,但假執行並非以最終判決執行時,也會一併要求債權人提供一定的金錢作為擔保,避免上訴後判決結果改變,而此時債務人的財產又已經遭到變現,造成債務人權益受損。
法律程序 | 假扣押 | 假處分 | 假執行 |
處置方式 | 限制債務人的金錢財產的處置行為 | 限制債務人非金錢財產的處置行為 | 先行執行資產的查封、拍賣以償還欠款 |
使用時機 | 提出告訴前、提出告訴後未確定判決前 | 提出告訴前、提出告訴後未確定判決前 | 一審勝訴、最終判決前 |
假扣押的聲請條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及民事訴訟法第523條第1項:「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的規定可以得知,聲請假扣押的條件有兩項:
- 必須與金錢相關:債權人要聲請假扣押,目的物除了現金,也可以是黃金、鑽石...等有立即、特定時價可以換算成金錢的財物,若目的物是土地、不動產...等價格浮動或必須由所有人自行定價的財物,就必須聲請假處分才能對其發起執行。
- 必須要有強制執行上的困難:若法院認為債務人沒有打算要脫產,或是債務人本身已有足夠財力償還債務,則無法聲請假扣押。
聲請假扣押程序
以下為您整理聲請假扣押的程序:

- 撰寫民事假扣押聲請狀:聲請狀需清楚寫上借貸事實、債務人欠債不還的事實,及對方脫產的跡象並附上證據,讓法院認為對債務人強制執行有困難。
- 繳納規費並提交聲請狀:將假扣押聲請狀提交給被告所在地法院,或是要扣押的財物所在地法院,並繳納規費$1,000給法院。
- 收到假扣押裁定:聲請受理後,大約一週會收到法院的「假扣押裁定」。
- 查債務人財產:債權人拿到假扣押裁定後,可向國稅局查詢債務人名下有沒有財產,確認債務人名下有財產再執行假扣押。
- 決定項目支付擔保金:債權人應向法院告知想要扣押的財產項目,並支付擔保金。
- 時效內聲請假扣押:債權人必須在30天內撰寫強制執行書狀聲請執行,並繳交假扣押執行費(請求金額的8‰ ,但金額若未滿$5,000免繳),完成上述程序後,法院就會執行假扣押。
假扣押擔保金是什麼?
為避免債權人濫用假扣押,影響債務人的經濟狀況,法律特別設定假扣押擔保金,避免債務人權益受損。
通常債權人申請假扣押需要支付請求金額的1/3作為擔保金(確切金額依法院裁定而定),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26條,假如是針對夫妻離婚時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則可以適用例外條例,需給付的擔保金最高不超過請求金額的1/10。
*民事訴訟法第526條:
1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2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3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4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資產被假扣押怎麼辦?

若您收到法院執行通知,將您名下的的資產假扣押,而您還未收到法院假扣押的裁定,您可以在法院執行通知上找到承辦書記官的聯絡方式,並請書記官寄發假扣押裁定給您,假扣押裁定中會明確註明是哪一位債權人聲請假扣押,以及被聲請假扣押的金額。
撤銷假扣押的方式
若您不幸收到假扣押,以下有三種方法可以協助您撤銷假扣押:
- 繳交擔保金:假扣押裁定中會明定撤銷假扣押所需的擔保金,繳納後法院會認定債務人有還款意願,並撤銷假扣押。
- 與債權人和解協商:債務人可向債權人提出還款規劃,或提供擔保品、保證人...等任何形式的保證,證明債務人有誠意還款,沒有脫產嫌疑,以確保債權人的權益。
- 「抗告」或「請求損害賠償」:若債務人認為假扣押裁定過程中有瑕疵,可以提出抗告,並質疑裁定的正當性,例如:債物人若能證明假扣押與實際欠款無關或債務已被償還;或是債務人可以要求債權人在一定期限內提起訴訟並提出證據,以確認其債權主張的合法性,若債務人抗告成功,法院就會撤銷假扣押,並有可能對不當的假扣押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遇到假扣押或是需要申請假扣押就找專業律師!
若您擔心債務人可能轉移財產躲避強制執行,您可以透過聲請假扣押,確保利益不會受到債務人不正當行為的影響,但聲請假扣押需要債權人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對債務人有強制執行上的困難才能通過法院裁定,若您不知道如何提供證明,專業律師擁有豐富的法律經驗,可以協助您搜集相關證據以聲請假扣押,保障您的權益;若您不幸遇到財產假扣押,專業律師也可以協助您與債權人和解協商,或是透過抗告撤銷假扣押,不管您是需要申請假扣押或是遇到財產被假扣押,只要點選【免費取得報價】回答幾個簡單的問題,稍待片刻便有專業律師與您聯繫洽談,過程方便快速且完全免費!
假扣押常見問題
發起假扣押需要什麼條件?
債權人需要向法院提出聲請,並證明債務人有金錢請求或者能轉變為金錢請求的債務存在,同時要表明債務人有財產轉移或脫產的可能,並且有強制執行上的困難。
假扣押適用於哪些類型的財產?
假扣押可以適用於債務人名下的銀行帳戶、有價證券、車輛...等有立即、特定時價,且可換算成金錢的財物。
假扣押與一般扣押有什麼區別?
假扣押是訴訟過程中的臨時措施,其目的是暫時凍結債務人的財產,而一般扣押則是在訴訟確定後進行的正式執行行為,直接查封或拍賣債務人財產以償還債務。
如果資產誤被假扣押,債權人和債務人都有哪些救濟途徑?
債務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抗告,要求撤銷假扣押裁定,如果法院認為裁定有誤,將撤銷假扣押並解除對財產的查封;反之,若債權人認為假扣押不應該解除,也還可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