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聲請保護令?暫時保護令、民事保護令申請指南
保護令是一種常見的防護措施,用以保護受害者繼續受到加害者家暴傷害,但保護令的效力包含哪些?該如何聲請保護令?本文將為您整理保護令的功能、種類、聲請時機及聲請所需的文件,並告訴您如何對保護令提出抗告或撤銷,協助您了解該如何聲請保護令,並利用保護令守護自身與子女安全。

保護令是什麼?
「家暴保護令」是一項法律命令,當家暴法所定的家庭成員遭遇暴力對待時便可聲請,透過保護令可以禁止加害人接觸受害人、限制加害人接近受害人的住所,以及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確保受害人的安全,若加害人違反規定,不只會移送法辦,更有可能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10萬元以下罰款的刑責。
保護令通常包含什麼?
保護令的內容可能根據受害人具體情況和需求而定,但其最終目標都是確保受害人免於進一步傷害。
常見的保護令內容包括:
- 禁止接觸令:保護令可能禁止加害人與受害人進行任何形式的接觸,包括直接接觸、通訊和社群媒體互動。
- 遷出令:在某些情況下,保護令可能要求加害人立即遷出住所,以確保受害人的安全。
- 遠離令:施暴人不可接近受害人的住居所、上班地點、學校...等受害人經常出入的場所。
- 給付令:保護令可能命令加害人負擔被害人的房租、子女扶養費或被害人因為暴力而需要的醫療費、輔導費、律師費...等。
保護令種類
保護令可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三種,這三種保護令的功能和效力相同,差別在於法院核發的速度。
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到核發需要一段時間,但有些家庭暴力案件的被害人可能有急迫的生命危險,所以在核發通常保護令之前,法院會根據危險程度先以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阻擋暴力行為。
以下為您詳細介紹三種保護令的特色及聲請程序:

通常保護令
通常保護令的審理程序較為嚴謹,法院會開庭審理案件,並聽取雙方意見後再決定是否核發保護令。
雖然聲請通常保護令所需的時間較長,但優點是通常保護令的內容較為周全,例如:可以要求被害人付房租和扶養費,但緊急和暫時保護令不行。
暫時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的核發不需要開庭,主要是為了補足通常保護令核發前的空窗期,避免加害人繼續進行家暴行為。
另外,通常聲請暫時保護令就會被視為已經聲請通常保護令,所以只要法院審理終結後核發通常保護令,或是駁回聲請時,暫時保護令就會失效。
緊急保護令
當面臨急迫的家庭暴力情況,甚至可能危及被害人人身安全時,被害人可以透過警察、檢察官或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如:各地方法院的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向法院聲請,且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4小時之內核發。
通常保護令 | 暫時保護令 | 緊急保護令 | |
聲請人 | ・被害人 ・法定代理人 ・三親等以內的血親或姻親 ・檢察官 ・警察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 | ・法定代理人 ・三親等以內的血親或姻親 ・檢察官 ・警察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 | ・檢察官 ・警察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 |
聲請方式 | 書面聲請狀 | 書面聲請狀 | ・書面聲請狀 ・言詞 ・傳真 ・科技設備傳送 |
聲請時間 | 平日日間 | 平日日間 | ・平日日間 ・夜間 ・例假日 |
審理方式 | 需開庭審理 | 不需開庭審理 | 不需開庭審理 |
保護令內容 | ・禁止施暴令 ・禁止接觸令 ・遷出令 ・遠離令 ・物品使用權令 ・暫定親權令 ・暫時探視權令 ・租金或扶養費令 ・損害賠償令 ・加害人處遇計畫 ・律師費令 ・禁止查閱資訊權 ・其他必要命令 | ・禁止施暴令 ・禁止接觸令 ・遷出令 ・遠離令 ・物品使用權令 ・暫定親權令 ・禁止查閱資訊權 ・其他必要命令 | ・禁止施暴令 ・禁止接觸令 ・遷出令 ・遠離令 ・物品使用權令 ・暫定親權令 ・禁止查閱資訊權 ・其他必要命令 |
失效情形 | 兩年的保護令有效期限屆滿,或是期限到前法院裁判失效 | 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的聲請、法院審理終結後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 | 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的聲請、法院審理終結後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 |
什麼情況下可以聲請保護令?
當被害人及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的家庭成員受到受到家庭暴力行為時,即可聲請保護令,以下為您整理家暴法所定的家庭成員及常見的家庭暴力行為:

家暴法所定的家庭成員包含:
- 現有或曾經有婚姻關係。
- 現在或曾經有同居關係。
- 有直系關係者。(如:父母與子女)
- 有或曾經有直系婚親關係者。(如:媳婦與公婆)
- 兄弟姐妹、伯叔侄、外甥舅等。
家庭暴力的具體內容包含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的行為:
- 虐待
- 傷害
- 言語羞辱
- 性侵害
- 恐嚇
- 脅迫
- 騷擾
聲請保護令需要的文件
以下為您整理聲請保護令時需要的文件:

- 保護令聲請狀:不論申請何種保護令,都必須提出書面聲請狀,詳細撰寫內容可參考司法院書狀範例「暫時或緊急保護令聲請狀範例」、「通常保護令聲請狀範例」
- 被害人及相對人(加害人)的戶籍謄本:可就近在當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
- 加害人有暴力行為的相關證據:無論是暴力行為的照片、影片或是驗傷診斷證明書,能證明加害人對被害人施暴即可。
- 聲請狀所述應附文件:例如要向加害人請求因家暴而產生的醫療費或是律師費,需附上醫療費用單據、律師委任費用收據。
- 證人聯絡資料:若有其他人看到加害人施暴,可以提供目擊者的姓名、住居所,請法院寄傳票請目擊者出庭作證。
可以對保護令提出抗吿嗎?
可以,無論是聲請當事人還是加害人都可以對保護令提出抗告:
聲請當事人提出保護令抗告:
- 當保護令聲請被法院駁回時,聲請人若不服法院裁定結果,可以在裁定書送達的10日內提出抗告。
- 若聲請禁止施暴令、禁止接觸令...等五種內容,而法院只核發3種,同樣可以向法院提出抗告
- 保護令核發後,不管相對人的家暴行為變本加厲或是改善,聲請當事人都可以向法院聲請變更或撤銷保護令。
加害人提出保護令抗告:若加害人對法院核發保護令的結果感到不滿,可以在裁定書送達的10日內,透過保護令抗告狀向「原裁定法院或抗告法院」提出保護令抗告。
可以撤回或撤銷保護令嗎?
在某些情況下,申請人可能希望撤回保護令或尋求其他救濟措施,若聲請人想要撤回保護令,需要向法庭提交保護令撤回狀聲請撤回或變更保護令內容。
此外,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第2項:在通常保護令失效前,當事人可以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所以若您在取得保護令後仍然感到不安全或需要進一步的救濟,您可以在法庭上提出相關申請,根據您的具體情況,法庭可能會考慮採取其他措施,例如:延長保護令的有效期限、修改保護令的內容或加強對加害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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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可以提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所需的保護,但保護令的內容會因爲提交的證據和法庭上的答辯而有不同,若您或身邊的人正面臨家暴問題,除了盡快請當地的警察機構或相關單位處理,也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幫助,由律師協助您搜集證據並聲請保護令,守護被害人的安全,若您正在尋找律師協助聲請保護令,只要點選【免費取得報價】回答幾個簡單的問題,稍待片刻便有專業律師與您聯繫洽談,過程方便快速且完全免費!
聲請保護令常見問題
如何申請保護令?
普通保護令的聲請流程為:首先,填寫書面聲請狀並檢附相關文件及證明,接著向被害人住居所、加害人住居所,或家庭暴力發生地點的法院提出聲請,最後,當法院受理並進入審理程序且確認家庭暴力的事實且認為有必要時,就會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核發必要的保護令。
保護令的期限是多久?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保護令有效期間屆滿前,當事人或被害人得聲請法院撤銷、變更或延長之;保護令有效期間之延長,每次為二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