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三要件整理,教您如何保護營業秘密
企業營業機密通常是公司的獨特技術或策略,也是確保公司保有市場優勢的關鍵,例如:著名可樂品牌就將可樂配方作為企業機密,確保品牌的市場佔有率及識別度,但如何才能確保公司的營業機密不會外洩?哪些行為可能導致營業秘密外洩?本文將為您整理營業機密的定義、構成要件、可能違反營業秘密法的行為...等法律知識,幫助您了解該如何守護企業營業秘密!

營業秘密是什麼?
根據*營業秘密法第2條規定,營業秘密是指未公開且具經濟價值的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的資訊,只要這些資訊符合營業秘密三要件,即可受到營業秘密法保護,任何未經授權的損害營業秘密行為都將構成侵權行為。
此外,營業秘密可分為技術機密及商業機密,以下將為您分別介紹兩者的差異:
- 技術性營業秘密:通常是指能使產品保持獨特性,並提升產品價值,且與公司產品、製程或服務相關的獨特或創新技術資訊,例如:Google的搜尋引擎演算法、新藥的臨床試驗資料或是特殊調味料的配方。
- 商業性營業秘密:通常是指與公司經營管理、市場行銷、客戶關係...等相關的非技術性資訊,例如:保險公司的客戶資料、原料供應商的聯絡資訊或是公司的財務資訊。
*營業秘密法第2條: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營業機密與專利的差別
營業機密與專利都是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方式,但兩者在保護時間、特性、取得方式...等方面有所不同,以下將為您詳細介紹兩者間的差異:
- 保護時間:營業秘密沒有一定的期限,只要保密得當,便可永久保護;專利的保護期限則根據專利類別不同而異。
- 公開性:營業秘密的本質是不公開;而專利制度則要求技術在一定時間後就必須公開。
- 排他性:營業秘密無法防止他人獨立開發相似技術,因此只要秘密被破解或公開,便有可能失去價值;申請專利則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確保獨家使用權或授權他人使用其技術。
- 取得方式:營業秘密無需登記,只要秘密符合法定三要件即可自動形成保護;若需要註冊專利,需向專責機關申請,並通過審核才能獲得專利權。
營業秘密 | 專利 | |
保護時間 | 無時間限制 | 依專利類型而異 |
公開性 | 不需公開 | 保護期過後需公開技術詳情 |
排他性 | 不具排他性,無法防止他人獨立開發相同技術 | 保護期內享有獨家使用權及授權他人使用的權利 |
取得方式 | 無需登記 | 需經過申請審核 |
營業秘密三要件
無論是方法、技術、配方或是銷售資訊,都必須同時滿足秘密性、經濟性及合理保密措施三項要件,才能成為受法律保護的營業秘密,以下將為您分別介紹三要件的具體內容:

秘密性
營業秘密所有人在主觀和客觀上都必須認為該相關資訊是秘密,且一般大眾、相關領域人士及相關業界都不該獲得或知曉該資訊,例如:知名速食品牌肯德基的炸雞配方便具備秘密性,除公司內部少數人員外,一般大眾及競爭對手都不知道該配方的內容。
經濟性
受保護的秘密資訊必須為企業帶來實際或潛在的經濟利益,例如: 台灣知名晶圓大廠台積電的晶片製程能為公司帶來創造龐大的經濟利益,因此該製程細節便符合經濟性要件。
合理保密措施
企業應主動採取實際且有效的措施以保護營業秘密,並使他人了解營業秘密所有人有保護該資訊的意圖,例如:要求員工簽署保密協定或限制他人對加密文件的存取權。
營業秘密不能保護什麼?
營業秘密法保護的範圍存在一定的限制,並非所有資訊都可以受到保護,以下將為您整理常見的例外資訊:

- 已公開資訊:任何已公開的資訊均不具備秘密性,因此無法作為營業秘密受到保護。
- 不具經濟價值的資訊:員工間的私人八卦、與業務無關的技術細節...等對企業沒有實際或潛在經濟利益的資訊不具備經濟性,因此無法受到保護。
- 不法資訊:偽造的帳務資料、侵權的產品設計...等涉及不法行為的資訊不受營業秘密法保護。
哪些行為可能違反營業秘密法?
根據營業秘密法第10條規定,若有以下情形便可能構成侵害營業秘密:
- 以竊盜、詐欺、違反保密義務、脅迫...等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或取得後使用、洩漏者。
- 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營業秘密,取得使用或洩漏者。
- 取得營業秘密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營業秘密,使用或洩露者。
- 因法律行為取得營業秘密,卻以不正當方法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
- 依法有保守營業秘密的義務,而使用或無故洩漏。
洩漏營業秘密刑法怎麼判?
根據營業秘密法第13-1條,若有行為人有以下行為,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1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罰金:
- 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取得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洩漏者。
- 知悉或持有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者。
- 持有營業秘密,經營業秘密所有人告知應刪除、銷毀後,不為刪除、 銷毀或隱匿該營業秘密者。
- 明知他人知悉或持有的營業秘密有前3款所定情形,而取得、使用或洩漏者。
需注意的是,不論是侵犯「既遂」或是「未遂」,犯罪行為人都必須承擔刑事責任,但由於營業秘密法第13-1條屬於告訴乃論,因此被害人需主動對犯罪行為人提起告訴,檢察官才會主動偵查。
洩漏營業秘密的民法侵權責任
根據營業秘密法第12和13條規定,任何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營業秘密的行為,均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除了需負擔刑事責任,犯罪行為人也可能會被要求承擔民法侵權賠償。賠償金額依據民法第216條規定,採完全賠償原則,除非有另外契約規定,否則行為人的損害賠償金額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侵害行為如屬故意,被害人得依侵害情節請求法院酌定損害額以上之賠償,但不得超過已證明損害額之三倍。
*所受損害:因損害事件發生而導致現有財產價值減少的部分利益。
*所失利益:原本有機會獲得的利益,但因發生損害事件而未能實現。
洩漏營業秘密的契約責任
一般情況下,犯罪行為人應賠償所有應其侵權行為導致的直接損失,但根據民法第216條規定,若雙方已透過契約另外規定賠償金額或方式,則損害賠償的金額或賠償方式需依照契約內容執行。
需注意的是,若契約條款所規定的損害賠償仍應符合比例原則,若規定過於嚴苛的賠償金額或條件,法院可能會視為無效。
企業如何保護營業秘密?
營業秘密是企業的重要資產之一,保守營業秘密能確保企業的競爭優勢,但該如何才能有效保護營業秘密?哪些機制可以協助企業建立完善的保護機制?以下將為您整理3項能確實保護營業秘密的關鍵措施:

與員工簽訂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
保密條款與競業禁止條款是常見的保護營業秘密的手段,保密協議能明確規範員工在職期間及離職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避免員工在職時將營業秘密告知他人,或是離職時帶走公司的營業秘密;競業禁止條款則能限制員工在離職後一定期限內從事與原公司競爭的行業,避免員工將公司的營業秘密洩漏給競爭對手。
設定營業秘密管理辦法及機密等級分類表
建立完善的營業秘密管理辦法可以讓員工清楚了解哪些資訊屬於營業秘密,以及該如何正確使用和保護這些資訊;此外,透過機密等級分類表管理營業秘密,可以針對不同等級的機密採取不同的保護措施,確保只有少數人才能得知公司的營業機密,並避免營業秘密因意外狀況外洩。
加強資安管理及教育訓練
隨著科技的發展,駭客攻擊、病毒入侵...等資安風險也日益增加。因此,企業應加強資安管理,建立防火牆、入侵偵測系統...等安全措施,並定期進行漏洞掃描和安全演練。此外,規劃資安教育訓練,可提升員工的資安意識,也是保護營業秘密的重要環節。
遭他人侵犯營業秘密就找專業律師!
若營業秘密遭他人外洩或盜用,可能使得公司的利益受損,當您發現公司的營業秘密可能遭他人竊取或盜用時,應儘速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專業律師可以寄發律師函,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為您提出告訴及向侵權方要求損害賠償,守護公司的利益。若您需要專業律師的協助,只要點選【免費取得報價】回答幾個簡單的問題,稍待片刻便會有經驗豐富的律師與您聯繫洽談,過程方便快速!
常見問題
撰寫保密協議要注意什麼?
以下為您列出保密協議的撰寫重點:
- 明確定義保密資訊範圍:清楚列出哪些資訊屬於保密範圍,若資訊有不同重要程度,可以分級標示,並針對不同等級採取不同保護措施。
- 規範保密義務:清楚列出保密方的義務,並註明保密資訊只能用於特定用途,不得作為他用,也不得將保密資訊洩露給第三方。
- 明確保密協議合約期限:通常保密協議的合約期限是執行某些工作的任務期間或是員工的在職期間。
- 違約責任:清楚列出保密方違反保密協議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客戶名單算營業秘密嗎?
若客戶名單是依照客戶消費偏好、交易紀錄...等資訊整理而成,則具秘密性,且能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因此屬於營業秘密,但客戶名單若只有簡單的姓名、電話、地址...等可透過市場調查取得的聯絡資訊,可能無法構成營業秘密。
營業秘密有期限嗎?
沒有,只要相關資訊符合營業秘密三要件,就可以視為營業秘密並受到永久保護;即使員工離職且已超過保密協議的合約期限,保密協議依然有效,保密方須保密至資訊不構成營業秘密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