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設計服務說明
平面設計項目:
(a). 印刷類設計: 名片、VIP卡、宣傳單(DM單)、海報、POP設計
(b). 戶外彩繪類設計: 壁畫插畫、空間插畫、家飾牆壁插畫、店面牆壁插畫、黑板插畫。
(須提供繪畫媒材:如油漆 & 粉彩筆 & 或其它顧客需要的上色顏料。如無法提供繪畫媒材,設計師將自行先幫顧客支出媒材費用,再報價給顧客。並先支付材料費後在製圖唷!製圖完後剩餘的媒材都將歸還於顧客。)
***地區限制:台中、南投、彰化***
(c). 包裝類設計
(d). 品牌形象類設計:logo設計、字體設計
* 平面設是利用字體排印、視覺藝術、版面等方面的專業技巧,來達成創作目的。在設計的過程,會需要不斷的來回溝通及確稿!
* 如需降低來回溝通的機率,避免造成困擾的話,建議在提供設計概念資訊,能夠越詳細越好!
(譬如:我大概想要的樣子是....附圖:曾看過不錯的設計或是提供一些圖片素材等等做解說)
*建議:如果在設計過程中,沒有很精準抓到您要的感覺或是風格!請立馬換另一版設計哦!建議不要在其它的細節上不斷的修改。(譬如:字體、背景顏色、大小調整等等,或部分東西去掉及增加。)
最終可能那版還是會被淘汰,這樣會消磨時間與精力!最終也會是不滿意的經驗唷!為節省您寶貴的時間,及達成您預計的交稿日期!
您在第一版設計出爐對稿時:
(a).第一眼覺得此設計不符合您想要的整體感覺,請不要再細節上做調整,如堅持想嘗試修改最多調整3次!
(微調的定義:修改不超過 3次!調整任何內容都是可以的!但出於設計人的角度有些我覺得改了會影響視覺,我會另外在解釋說明,然後再一起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