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委託該廠商進行居家電路與插座工程,實際施工期間,出現嚴重瑕疵與違約情節如下:
1. 牆面鑽孔後水泥補修粗糙未平整,並殘留螺絲釘凸出牆面。
2. 插座未全面更換為約定之國際牌品牌,已與施工前約定不符。
3. 新增迴路未安裝30A斷路器,嚴重違反基本用電安全規範。
4. 一段燈線未依圖施工挖設線槽,一段線槽未補水泥,工程明顯未完工。
5. 施工後未清理地面與廢棄物,全由本人親自清運四袋兩箱垃圾,現場已完整錄影拍照存證。
6. 更惡劣者,疑似未經屋主同意擅自在陽台清洗工具,導致地磚大面積水泥污染,清潔後仍無法去除,照片存證,已構成財產損害。
7. 完工前廠商即電話不通、訊息不讀,疑似封鎖聯繫方式,完全未善後交代,亦無回覆改善。
8. 施工期間曾多次遲到、未通知即拆除社區煙霧感應器、私自攜帶住戶鑰匙離場,經櫃檯多次催促才歸還,嚴重違反職業倫理。
本人已依據《民法第227條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刑法第355條損壞器物罪》等法條保留所有法律追訴權利,並同步準備向消保會及調解委員會提起正式申訴。
本篇為事實公開紀錄,所有陳述均有錄影、照片與對話紀錄為憑,敬請其他消費者慎選,切勿重蹈覆轍。
專家回覆:
像這這樣的用已跟人說好了,還來我訊息留電話 怎麽做比較好,氣死人。上次打去,說找到人了 又昇我少將 幾次了,你來看我訊息誰花費。咬人貓族